(新春见闻)2023福州鼓山梅花文化节启幕******图为身穿汉服的女子在景区赏梅。 宗威 摄图为游客在景区赏梅。 宗威 摄图为游客在景区写生。 宗威 摄图为游客在景区赏梅。 宗威 摄图为航拍福州鼓山梅里景区。 宗威 摄图为游客在景区赏梅。 宗威 摄图为航拍福州鼓山梅里景区。 宗威 摄图为启动仪式上的文艺表演。 宗威 摄
2月3日,“梅”好时光 相约鼓山——2023福州鼓山梅花文化节在福州鼓山梅里景区启幕。当天,活动以“游园+演艺+祈福”的组合形式,将梅花与祈福相结合,在鼓山展开一场集赏花、游园与休闲为一体的赏梅盛会。现场分为探梅寻景、识梅闻香、咏梅感怀、赏梅祈福四大篇章。据主办方介绍,近年来,鼓山梅花文化节已经成为福州冬春季旅游的一张响亮的“旅游名片”,文化节期间还将有更多精彩活动在梅里景区上演,一直持续至农历正月二十九。福州鼓山梅里景区位于钵盂峰前,因历史上遍植梅花而得名,现共种植3000余株梅树。梅花主要有青梅、朱砂梅、宫粉梅、绿萼梅、美人梅等品种,近期逐渐进入盛花期,二月上中旬是赏梅最佳时间。
江秋莲: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,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****** 1月10日中午,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,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,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。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 2022年12月30日,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,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。 据青岛晚报报道,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,依据法律规定,刘鑫应当在1月9日(含当日)之前完成赔偿,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。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,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,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、救助、安全保障义务,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,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。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,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.6万元、精神抚慰金20万元,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。 此前,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,引发争议,此后该微博被封号。(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